第七章:老二两

道长,听说你逢人便说我死了 · 语菩萨 · 第7章 · 3202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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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封志迷茫地醒来,少女干净整洁的脸映入眼帘。

不过还未等他看仔细,剧痛便顷刻间炸开。

那不是表皮被割裂的刺痛,而是从身体最深处翻涌上来的、滚烫的撕裂感——仿佛有人硬生生地把他身体里最坚韧的一部分抽了出来。

直到此刻,他才意识到刚刚发生了什么。

“嘶!!!”

我的脚!

惶恐滩……是她干的!她是王家的人!

张封志想绷紧脚踝,想蹬一下地面,却只感受到脚掌无力地耷拉下去的沉重。

断裂处像被烙铁烫着,每一根神经都暴露在外,连最微弱的气流拂过都像刀割。那种烧灼感顺着小腿往上爬,整个身体都在颤抖。

“别白费力气了,你的脚已经废了。”

“你……想干什么?”

张封志死过两次,可这不代表他不怕死。

人在生理上的畏惧并不会因为有过经验而习惯,只会对其更加敬畏……除非精神有问题。

张封志觉得自己没病,所以他也怕死。

“你是怎么活过来的?你昨晚分明吃了菩萨肉,按理来说你应该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,就连灵魂都没办法重塑。”

少女蹲在他身边,一脸好奇。

她手里拿着一把镰刀,刀刃上流着血,脚边似乎还残留着一丝筋膜。她就这么轻描淡写地随口发问,若非亲身经历,张封志完全想不到刚刚是她割断了自己的脚筋。

“你就是想问这件事?”

她摇摇头,一脸无所谓的态度:

“我只是好奇,我的目的是把你带回去给我们小姐,你婶婶已经把你卖了。”

果然是王家人,可她怎么没跟着那个管家一起去破庙,反而独自在半路拦我呢?

“你们家小姐到底要我做什么?”

“小姐要入法门,缺个合适的祭品,用来沟通菩萨。”

入法门?

孙老道说只有去过上界,或是修行过旧世残篇的人才能入法门,习术法。

这做祭供奉又是什么路子?

张封志忍着脚踝处撕心裂肺的痛楚,龇牙咧嘴地问道:

“为啥非得是我呢?想入法门,让你家小姐去趟上界不就行了吗?”

“这不是你该知道的,不符合规矩。”

“嘶……所以就是没得商量,我必须得死?”

“只要你守规矩,老实听话,还是有概率活的。”

少女一本正经道:

“做祭时你的灵魂会短暂去往上界,只要你运气好没撞见菩萨,就有可能活着回来。”

“你确定?”

“当然,只要你完成你该做的,活着出来,还会给你送回家去呢。”

“那我要是死了呢?”

少女想都没想:

“死了也送回去,我家小姐最守规矩了。”

规矩规矩规矩,你家小姐是老二两吧……张封志瞪大眼睛:

“这算哪门子规矩?”

“大小姐付过钱,你婶婶把你卖给了我们王家,钱货两讫,所以你必须跟我走,不管是死的还是活的,这就是规矩。

“同样的,我们买你只是做祭,不管你死了还是活着,用完后都必须给你送回去,这也是规矩!”

什么狗屁规矩!

人都死了你还给我送回去有啥用?

“你们给了我婶婶多少钱?”

张封志突然好奇道。

“二两银子。”

还真是老二两……

“不对啊!我前几天还价值三两,怎么现在这么便宜?”

“因为你昨晚死了啊。”

“可我现在是活的!你们不守规矩!”

一听这话,少女急了:

“胡说!我们王家最守规矩!”

说着,她从怀里掏出七两银子丢过去:

“原本约定的是九两白银,诺,这些补给你!”

我尼玛……张封志想骂人,奈何这家伙知行合一,还真拿她没什么办法。

张封志甚至有点认可她了。

这么清奇的人,多适合送给院长啊,天生的精神病人体质。

这惶恐滩就没一个正常人吗?

现在想想,好像婶婶是目前遇到的所有人里最正常的了。朴实无华的坏,不带任何杂质,坏的单纯、坏的清澈、坏的愚蠢。

早知道就不乱跑了,想办法跟婶婶说明白,让她拒了这门生意。

王大小姐既然这么讲理守规矩,应该不会强买强卖吧?

“我不要钱!你这生意是跟我婶婶做的,但是我没同意,你凭什么强行绑我走!”

张封志还想据理力争,不过对方这次没搭理他,只淡淡甩出一句:

“这是我们家小姐和你婶婶定下来的规矩,你和我说没用。”

FxxK!好一个唯心主义,辩不过我就开始不讲理了是吧!

“行,我跟你回去,你过来背我吧。”

张封志趴在地上,右手探入腰间,握紧电棍。他打定主意,只要少女敢靠近,就让他尝尝老孙经历过的滋味。

今天不给你电漏了都算你夹得紧!

想法很美满,可惜少女压根不给机会。

她拍了拍手,下一秒,李管家拄着拐从张封志背后走了出来。

他径直来到少女面前,弯腰跪地,抱拳行礼:

“小姐!”

少女颇有些生气,怒斥道:

“说了多少遍,在外面不许叫我小姐!我是王家的丫鬟!要懂规矩!”

“小姐说的是,老奴认罚。”

“嗯?”

“呃……咳咳,宁儿,去把人带回王家,别让大小姐等急了。”

李管家正了正脸色,很是配合。

王阮宁则满意地点点头,恢复角色道:

“好的,管家。”

张封志目瞪口呆地盯着俩人,别提多无语了。

搞半天你就是王家大小姐?你俩在我这儿玩cosplay呢?

眼看着少女越靠越近,张封志铆足了劲,随时准备掏出电棍狠狠扑上去。

可就在这时,他突然怂了……

对面可是两个人啊,就算放倒了大小姐又能怎样?那管家的拐棍那么粗,一看打人就很疼,这要是砸我脑袋上不得起个大包?算了算了,得饶人处且饶人,人家都说了有概率能活。

事已至此,先睡一觉吧。

……

张封志好久没睡得这么踏实了。

冷风穿过铁栏杆拂过脸颊、奇怪的锈腥味钻进鼻腔、还有一阵听不清内容的窃窃私语。

他悠悠转醒,视线慢慢聚焦。

这是一个地窖。准确地说,是一间被仓促挖出来的土牢。

四周墙壁是夯实的黄土,表面凹凸不平,渗着潮气。

角落坐着两个人,一个瘦高,一个矮胖,都没有头发,乍一看有点胖瘦头陀的味道。

见张封志醒了,矮胖那位憨笑着凑过来,抱拳拱手:

“兄弟,你醒了?”

张封志扶着墙壁起身,警惕地盯着他:

“你们是谁?”

“和你一样,我们也是来给王家小姐做祭的。”

你们也是祭品?

张封志若有所思地盯着俩人看了一会,突然想起什么,伸手一模脑袋。

呼……还好,头发还在。

“原来是同道中人。”

他学着对方的模样双手抱拳,回了一礼:

“唉,没想到遭殃的居然不止我一个,这王大小姐真不是个东西。”

听见这话,角落里那位瘦高男子突然一怔,迅速靠近。满脸错愕地指着张封志道:

“兄弟,你怎么骂人呢?”

矮胖子也义愤填膺道:

“王大小姐是好人,你不能这么说她!”

啊?不会吧,又让我遇到两个精神病?

“要不是王家买了我,我妹妹就要被饿死了,王大小姐是大善人!”

矮胖子大声叫嚷着,一旁的瘦高男人也很严肃地赞同道:

“王大小姐的确是好人,她答应我,只要帮她撑过祭祀,事后就会给我丰厚的酬劳,等拿到这笔钱,我就能帮蔓菁赎身了。”

原来他们是自愿的……张封志恍然大悟。

这么看来,王大小姐真是个守规矩的?那我呢?我是被迫的啊!

况且即便是自愿,为什么非得“卖身”呢?

张封志表示不理解。

这个世界赚钱很麻烦吗?

“你们都卖了多少钱?”

“我是一两银子!”

瘦高男子扬起下巴,略显自豪。

“我只有三百个铜币。”

矮胖子表情些许失落。

反观张封志,乐了:

“哈,王家出十两银子买我……”

等会儿,我特么骄傲个什么劲!

不行,我得赶紧想办法逃出去!这两个蠢货自愿卖身,我管不着,但是我必须得走!

张封志在铁栅栏门前走来走去,思考如何脱困。

该怎么走呢?

是啊,怎么走呢……怎么能走呢!

诶?我怎么能走呢?

他猛然惊醒,随后蹲下身子,检查两只脚。

脚底磨得漆黑,沾满泥渍;脚踝是红褐色的,尽是血液干涸的痕迹,踝骨明显有处清晰的断痕。

这双脚乍一看没什么问题,可倘若细细观察,便隐约能瞧见某些东西,似乎在缝隙里肆意滋生,填补了断掉的脚筋。

张封志伸手扣了两下,痒痒的,又用指甲挑出来一瓣肉芽。

“怎么有点眼熟呢……”

他低头想了好一会儿,回过味来:

菩萨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