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第三天
第三天,我是被饿醒的。
不是那种“该吃早饭了”的温和提醒,而是胃部像被人攥紧了拧的剧烈抗议,从腹部一路烧到嗓子眼。连喝了三天的糙米稀粥,每天干的还是翻地挖沟的重体力活,身体已经开始用最原始的方式表达不满了。
我需要吃肉。
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,就像池塘里疯长的水藻一样缠住了我的整个脑子,怎么都挥不掉。我从床上坐起来,舔了舔干裂的嘴唇,脑子里全是上辈子吃过的各种肉类——红烧肉、烤鱼、炸鸡、酱骨头——那些味道在记忆里清晰得不像话,清晰到我觉得自己能闻到它们的香味。
“宿主早上好!”小七准时弹出来,斗笠歪歪地扣在脑袋上,“今日任务计时还没开始哦,不过小七检测到宿主的血糖水平偏低,蛋白质摄入严重不足,建议今天想办法补充一下营养。”
“我也知道要补充,”我穿上草鞋站起来,肚子又叫了一声,“问题是上哪补充去?山里倒是有动物,但我一没弓箭二没陷阱,总不能徒手去抓吧?”
“宿主你是不是忘了什么?”小七眨巴着眼睛,小手往屋后指了指。
我愣了一下,然后一巴掌拍在自己脑门上。
池塘!那十几条鱼!
“所以说宿主的潜力是巨大的,只是偶尔需要一点点提醒。”小七笑得很得意。
我顾不上跟它贫嘴,趿拉着草鞋就往屋后跑。清晨的池塘水面平静得像一面镜子,薄雾贴着水面缓缓流动,水草在水下轻轻摇晃。那十几条巴掌大的灰黑色小鱼已经浮到水面附近,嘴一张一合地吞吐着水,在镜面般的水面上点出一个个细小的圆环。引流的泉水经过一夜的注入,池塘的水质明显比昨天清亮了一些,能看到更深处的淤泥和水草。
我蹲在塘边看了半天,咽了口口水。鱼是有的,问题是怎么抓?
徒手抓鱼这种事我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过,看着好像不难,但我有自知之明——一个连翻地都要从头学的穿越者,第一次抓鱼就想徒手成功,概率大概跟我上辈子彩票中奖差不多。而且这些鱼虽然不大,但游起来灵活得很,我手刚伸进水里它们就四散逃开了。
得想个办法。
我蹲在塘边思考了一会儿,目光扫过周围的杂物——竹竿、藤蔓、墙角堆着的破布——然后站起来走到屋侧面的灌木丛边。那片灌木里长着几丛细长的竹子,大概拇指粗细,砍来做鱼叉应该够用。原主人虽然穷,但基本的工具还是有的,墙角那把锈迹斑斑的柴刀虽然钝,砍几根竹子还是绰绰有余。
花了半个时辰,我砍了三根细竹,选其中一根最直的做叉杆。叉头就麻烦了,我把竹竿一端用柴刀劈成四瓣,从中间塞进一小截木棍把四瓣撑开,形成一个锥形的叉口。然后用藤蔓把分叉的根部紧紧绑住,防止继续开裂。最后在叉尖上用小刀削出倒钩,虽然削得坑坑洼洼,但用手指试了试,确实能挂住东西。
“宿主你这鱼叉也太丑了。”小七在面板里捂着肚子笑。
“你行你来。”
“小七是系统不是渔夫,谢谢。”
鱼叉做好之后,我没急着下水,而是又找了一根长竹竿,在水面上方架了一根横杆,把我那件破旧的粗布外衣挂上去,刚好在池塘上方形成一小片阴影。鱼都有趋避天敌的本能,看到阴影会以为是水鸟之类的捕食者,会躲在阴影下面不动,这个原理钓鱼的人也知道。
然后就是等。
我盘腿坐在塘边的石头上,握着鱼叉一动不动。太阳从东边的山头升起来,照在背上暖洋洋的。水面上的雾气慢慢散了,浮萍被微风推着缓缓漂移,水黾在镜面般的水面上轻巧地划过,留下一圈圈细小的涟漪。几条小鱼游到阴影下面,悬停在水草上方,鱼鳍轻轻摆动,看上去放松了警惕。
过了大约一炷香的功夫,一条个头稍大的鱼慢悠悠地游到靠近岸边的浅水区,停在了一片水草的阴影里,位置距离我不到三尺。
我屏住呼吸,右手慢慢握紧鱼叉,身体以极慢的速度前倾。叉尖一点一点地接近水面,不敢激起任何声响。阳光照在水面上折射出一层晃眼的光斑,我得歪着头找角度才能看清鱼的准确位置。
叉尖入水的瞬间,我猛地发力往下刺。
水花炸开,溅了我一脸。鱼叉撞在了水底的泥里,一股浑浊的泥水翻涌上来遮住了视线。我以为刺空了,但提起鱼叉的时候,感觉杆子上传来一阵剧烈的抖动——叉尖的倒钩挂住了一条鱼的脊背,那条鱼在叉头上疯狂地甩着尾巴,水珠四溅。
中了!
我把鱼叉提上岸,那条鱼在草地上拼命地蹦跳,鳞片在阳光下闪着灰色的光泽。我用双手按住它,鱼身滑溜溜的,好几次差点从我手里挣脱出去。这条鱼比巴掌稍大一些,大概一斤出头,鱼身呈纺锤形,鳞片细密,背鳍上带着几根硬刺,戳在手心有点疼。认不出是什么品种,像是鲫鱼和鲤鱼的混合体,总之是能吃的。
小七在面板里疯狂鼓掌:“恭喜宿主捕获第一条鱼!这是天元龙界常见的灰脊鲫,肉质细嫩,适合炖汤或烤制。营养成分为每百克含蛋白质十七克,脂肪三点五克——”
“别念了,我饿着呢。”我把鱼叉放到一边,拎着那条还在蹦跶的鱼跑回屋前。
接下来是杀鱼。
这个我不陌生。上辈子虽然是个社畜,但偶尔也下厨,处理鱼的基本流程还是知道的。我在屋前的泥地上找了一块平整的石头当砧板,用小刀刮鱼鳞。灰脊鲫的鳞片不算太硬,但很密,刮起来咔嚓咔嚓响,鳞片四处飞溅,粘在手指上亮晶晶的。刮完鳞之后在鱼腹上划开一道口子,手指探进去掏出内脏——鱼鳔、鱼肠、鱼肝,一团温热滑腻的东西被整个掏出来,带着一股浓郁但不算难闻的腥气。
两条手指粗的小鱼从鱼腹里滑出来,原来是条母鱼,肚子里还有没消化的食物。我把小鱼捡起来放回池塘——这么小的鱼吃了可惜,让它们继续长。内脏埋进田边的土里当肥料,鱼身在水沟边反复冲洗,洗掉血水和残余的鳞片,直到鱼肉呈现出半透明的灰白色。
没有葱姜蒜,没有料酒,没有任何去腥的调料。但我找到了替代品——我在屋后找到几株野生的紫苏,这东西在原主人的记忆里是用来入药的,但我知道它也能入菜。紫苏的叶子揉碎后散发出一种独特的清香,带着微微的辛辣和薄荷般的凉意,塞进鱼腹里刚好能压住泥腥味。
火镰打火,干草引燃,细柴架好,陶罐架上去。我往罐里倒了半罐清水,水开后把鱼轻轻滑进去。鱼身入水的瞬间,水面泛起一层细密的白色泡沫,那是残余的血水和蛋白质遇热凝固的产物。我用筷子把浮沫撇掉,扔进几片紫苏叶,盖上了那片破瓦片当锅盖。
不到一炷香的功夫,一股浓郁的鱼香从瓦片缝隙里钻出来,像一只无形的手捏住了我的胃。那种香气是如此的霸道,以至于我竟然不由自主地咽了口口水。不是调味料堆砌出来的复杂香味,就是纯粹的、最原始的鱼肉鲜香,混着紫苏的清香和淡淡的盐味,简单得不能再简单,但对一个连喝了三天稀粥的人来说,这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顶级的味道。
揭开瓦片,汤已经变成了奶白色,鱼肉从半透明的灰白变成了雪白的蒜瓣状,筷子轻轻一夹就散开了。紫苏叶煮得发黄,但那股清香已经完全融进了汤里。
我先喝了一口汤。
舌头接触到汤汁的瞬间,我感觉整个身体都在欢呼。咸味、鲜味、紫苏的清香一层层地在舌尖上铺开,顺着喉咙滑下去,一路暖到胃里。那个被糙米粥虐待了三天的胃被这口热汤彻底唤醒了,开始疯狂地咕噜作响。
鱼肉更不用说。灰脊鲫的肉质比鲫鱼更紧实一些,但又不像草鱼那样粗糙,用筷子轻轻一拨就分成了蒜瓣状的白肉块。入口的时候几乎不需要咀嚼,舌头一抿就化开了,留下满口的鲜甜。唯一的缺点是刺多,细刺藏在蒜瓣肉的纹理里,吃起来要格外小心。
我把一整条鱼吃得干干净净,骨头吐了一小堆,连汤都喝得一滴不剩。紫苏叶也被我捞出来吃了,煮软了的紫苏带着一种独特的甘甜,和鱼汤的味道出奇地搭。吃完之后端着空碗坐在门槛上,胃里暖烘烘的,全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在散发着满足感。
这是我穿越以来吃到的第一顿饱饭。
不是勉强果腹,不是凑合对付,是真真切切地吃饱了。那条鱼大概一斤出头,一个人吃正好,胃里有实实在在的东西垫底,整个人的精气神都不一样了。
“宿主你刚才吃东西的表情好吓人。”小七弱弱地说。
“你闭嘴。”我靠在门框上满足地叹了口气,“这鱼塘里的鱼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财产了。”
“那你不继续抓几条存着吗?”
“不用,”我摇摇头,“一条够吃一天。池塘就那么大,抓光了就没了。与其一次吃完,不如细水长流。”
这句话说完我自己都愣了一下。上辈子我可不是这样的人——发了工资就想花,周末两天一定要安排满活动,人生的节奏永远是赶赶赶、忙忙忙,好像停下来就会死一样。而现在,我居然在考虑细水长流的问题,考虑明天后天大后天的安排,考虑如何让这个小池塘持续地供养我。
三天。穿越过来才三天,我的思维方式已经变了。
这个认知让我有些恍惚,但很快就被一种说不清的踏实感取代了。我没有在对抗什么,也没有在追逐什么,只是在过日子。简简单单地、一天一天地、为自己过日子。
吃完饭收拾完碗筷,日头已经升到半天高了。我没有急着开始今天种田任务,而是出了门,往屋子后面的山坡上走。
这三天我一直在屋前屋后转悠,还从来没有真正走出去看过这座山谷的全貌。既然决定要在这里长久地活下去,总得把自己的领地摸清楚。
山坡不算陡,但碎石很多,草鞋踩上去硌得脚底板生疼。灌木丛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,我找了根枯枝当拐杖,一边拨开挡路的枝条一边往上爬。有些灌木上长着尖刺,划在手臂上就是一道白印子,好在皮糙肉厚,倒也不至于破皮。
爬到半山腰一个往外凸的岩石平台时,视野豁然开朗。
整座山谷像一幅卷轴画一样铺展在我脚下。
从北到南,山谷绵延大约十几里,两端狭窄,中间宽阔,形状像一枚拉长的梭子。那条我天天在沟边舀水的小溪,从北边一座高耸入云的山峰上发源,沿着山谷中央蜿蜒南下,在日光下闪烁着碎银般的光芒。溪流两岸是狭长的平地,断断续续地分布着几块开垦出来的田地,大小不一,形状不规则,远远看去像是一块块深色的补丁缝在绿色的地毯上。
而那九户人家,就散落在这块地毯的各个角落。
我从近往远一一辨认过去。
离我最近的那一户,在我正西方向大约两三里地之外。一片梯田依着山坡开垦出来,一共四层,每层不大,种着绿油油的作物。从作物的颜色和密度来看,不是粮食,更像是蔬菜或者瓜果类的东西。梯田旁边有一小片果园,几棵矮树整整齐齐地排列着,树上挂着青色的果实,拳头大小,看不清是什么。屋前的泥地上晒着一排排的东西,颜色鲜艳,大概是切成片的水果在晒果干。这是钱大娘家,种水果蔬菜的那户。原主人的记忆告诉我,这位钱大娘是个勤快人,一年四季地里都有出产,瓜果蔬菜种得极好,偶尔会托人带一些给村里其他人家尝尝鲜。
往溪流下游再走三四里,对岸的竹林后面,是我之前只看到屋顶的那一户。从高处看,那片竹林比我想象的大得多,密密匝匝地覆盖了半面山坡,竹竿在日光下泛着青黄色的光泽。竹林边缘堆放着一摞摞砍好的木材,有的已经劈成了柴火大小,整齐地码成垛。旁边的空地上搭着几个简陋的木架,架子上摊着一层层的山菇和木耳,在太阳底下晾晒。木架旁边有几口大缸,大概是用来泡木材或者腌山货的。炊烟从屋后的烟囱里冒出来,还能隐约看到一个人影在屋后来回走动,身形佝偻,看上去上了年纪。这是孙老爹家,伐木采山菇的那户。原主人的记忆里,孙老爹是个沉默寡言的人,在山里转了一辈子,认识这片山里每一种树木和每一种菌子,偶尔会把采多的山菇分给村里的人,但从不收钱,只是默默地放在人家门口就走。
再往远处看,溪流上游靠北的方向,山脚下有一块用木栅栏围起来的空地,大概半亩大小。栅栏里几个灰扑扑的影子在缓慢移动,从体型和动作来看,应该是猪,大概五六头。猪圈旁边有一座低矮的木屋,屋顶上压着石头防止被风吹跑。木屋门口坐着一个胖大的人影,因为距离太远看不清长相,只看到一团模糊的轮廓坐在那里,似乎是在晒太阳。空气里隐约飘过来一股牲畜特有的膻味,被山风裹挟着,若有若无。这是养猪的朱大叔家。据原主人记忆,朱大叔是个独居的胖子,脾气出奇地好,一年到头话不多,养的猪肉质极好,每逢年节会宰一头分给村里。
山谷最西边的山坳里,有一户人家的位置最特别——它几乎嵌在两座山峰之间的垭口里,地势比其他所有人家都高。那片区域有一大片光秃秃的岩壁,裸露的岩石在日光下呈现出一种奇异的青灰色,和其他山体的颜色明显不同。岩壁下方有几个黑黢黢的洞口,看不清深浅。洞口外堆着一些筐子和木桶,还有几个浅口的石槽,石槽里摊着一层白色的东西,在日光下反着光。这是刘叔家,以秘法种有盐之花和糖之花的那户。我眯着眼睛看了半天,也没看出那些石槽里的白色结晶是怎么产生的——原主人的记忆对此也不甚了解,只知道刘叔掌握着一种代代相传的秘法,能从岩壁的矿物质里提取盐和糖。这种秘法从不外传,但好在刘叔为人厚道,盐和糖的价格一直很低,村里的人都能用得起,也从没人多嘴去问,更没人眼红。
北边靠近山脚的那片林子里,隐约能看到一间木屋,比我的土屋大一些,屋外挂着几张晾晒的兽皮,在日光下泛着深褐色。木屋旁边的空地上立着几个木桩,桩子上布满了刀砍箭射的痕迹,大概是练武用的靶子。这是林小花家,猎户林家。她的父亲是村里最好的猎人,年轻的时候一箭能射穿奔跑中的野鹿的脖子,现在年纪大了,进山的次数少了,手艺全传给了女儿。林家虽然以打猎为生,但不缺肉吃的时候也会把多余的猎物分给村里人——昨晚那只兔子就是这么来的。
至于另外四户“颇有家产不事生产”的人家,我找了半天才找到两户。一户在山谷东侧一个隐蔽的小山谷里,地势极好,背山面水,屋子比我的大了三四倍不止,白墙灰瓦,和周围那些土屋茅舍完全不是一个档次。屋前还修了一个小小的庭院,院子里好像有个池塘,种着荷花之类的东西。另一户在南边靠近溪流出谷口的位置,屋子建在一片高地上,四周种着整齐的树木作为屏障,从远处只能看到屋顶的飞檐。剩下的两户我实在找不到了,大概藏在更深的山坳里,或者被茂密的树冠遮住了。
这四户人家,原主人的记忆里几乎没有太多印象。只知道他们不怎么种地,也不养猪砍柴,日子却过得比谁都好,想来是家底殷实,或是从别处带来的财富。他们不跟村里其他人走动,像是住在同一个山谷里的陌生人。
这么看来,清溪村十户人家的构成还挺齐全的——猎户林家、养猪的朱大叔、伐木采菌的孙老爹、种果蔬的钱大娘、制盐熬糖的刘叔,再加上四户躺平的富户,和刚来的我。每户人家各自守着自己的一小块土地和一门手艺,彼此之间隔着山川草木,互不打扰,却又微妙地构成了一个完整的、自给自足的小生态。
我站在岩石平台上看了很久,山风从谷口灌进来,吹得衣服猎猎作响。在这个高度,连空气的味道都不一样,更清冽,更干燥,带着岩石被日光暴晒后散发出的矿物气息。天空高远得有些不真实,几朵白云悬在半空中,影子从山谷的这一头慢慢移到那一头,移过溪流、移过梯田、移过猪圈和竹林,最后消失在西边的山脊后面。
这就是我的世界了。从山谷北端到南端,从东边山脊到西边峭壁,方圆不过十几里。没有仙门,没有坊市,没有传送阵,没有任何修士感兴趣的东西。有的只是九个选择离群索居的人家,和一个从另一个世界掉进来的我。
我转身下了山。
回到屋前的时候,日头已经偏西。我喝了口水,扛起锄头继续翻地。今天的任务还差几个时辰,得在天黑之前补上。锄头落下去,翻起的泥土被午后的阳光晒得温热,散发着一股干燥而厚实的气息。我的动作比昨天更熟练了,锄刃入土的角度、手腕用力的分寸、腰背起伏的节奏,一点一点地刻进了肌肉记忆里。
干到天色擦黑的时候,锄头落下去,翻起今天最后一块土。我直起腰,浑身的肌肉都在发酸,掌心磨出了水泡,虽然老茧够厚没破,但也烫得厉害。
“叮!今日任务完成!恭喜宿主获得一日寿命。”
小七的声音准时响起,面板上的数字跳了一下。
我把锄头扛在肩上,沿着田埂慢慢往回走。经过三天的翻整,两亩地已经翻好了差不多一大半,翻过的泥土是深褐色的,平整松软,和旁边没翻过的硬结黄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池塘那边,新开的引水沟里水流潺潺,水面上的浮萍被微风吹到了池塘的一角,挤成一片绿色的小岛。明天再干一天,剩下的地就翻完了,可以开始撒种子了。
傍晚的时候,太阳挂在西边山脊上,只剩半个脸,把整个山谷染成了橙红色。我在屋里清点了一遍家当,准备煮晚饭。中午剩了小半锅鱼汤,热一热就能吃,再掰半块红薯干泡进去,也算有荤有素有主食。
就在这时,屋外传来一阵脚步声。
不是野兽的脚步声。野兽走路是窸窸窣窣的,踩在草叶上发出沙沙的声响,而这是人的脚步声,草鞋踩在泥土上,节奏分明,带着一种不加掩饰的利落劲儿。我心头一紧,放下手里的柴火站起身,走到门口往外看。
一个人影正沿着通往我屋子的那条小土路走过来,身后拖着一道长长的影子。
来的是个女孩。看起来十七八岁的样子,个子不高,但身形矫健,走路带风。她穿着一身灰扑扑的短打衣裤,袖口用麻绳扎紧,腰间挂着一把皮鞘短刀,背上斜挎着一张比她肩膀还宽的猎弓和一壶羽箭。皮肤被太阳晒成了麦色,脸上有几点雀斑,五官不算精致但很耐看,一双眼睛又亮又利,像是随时在打量周围的一切。
她右手里提着一样东西,走近了我才看清——是一只肥硕的灰毛野兔,后腿上还绑着麻绳,已经不动了,大概是刚打的。
“你是陈远不?”她在我屋前几步远的地方站定,上下打量了我一眼,语气直来直去,像是天生不会寒暄。
“是我。”我靠在门框上,也打量着她。这个人原主人的记忆里有印象——林小花,猎户林老头的女儿。林家父女住在山谷北边靠近山脚的地方,以打猎为生,是清溪村十户人家里唯一一户猎户。她爹是村里最好的猎人,据说年轻的时候一箭能射穿奔跑中的野鹿的脖子,现在年纪大了,进山的次数少了,手艺全传给了这个女儿。林小花从小跟着他在山里跑,练了一身本事,人也养得爽利干脆,说话做事没有半点儿拐弯抹角。
“我是林小花。”她确认了我的身份之后,把手里的兔子往我脚边一扔,“给你的。”
我低头看了看那只兔子,又抬头看了看她,有些莫名其妙:“为什么给我?”
“听说你爹娘没了,一个人住这儿,应该啥都没有吧。”林小花说得理所当然,语气平淡得像在陈述事实,“今天进山打了两只,一只自家留着,一只给你。反正顺路。”
顺路?她家在山谷北边的山脚下,我家在山谷最东边的坡地上,中间隔着一大片乱石坡和至少两条溪沟,怎么走都不算顺路。
但我没戳破。我弯腰捡起那只野兔,掂了掂分量,怕是有三四斤,处理好了能吃好几顿。说实话,这份人情让我有点不知所措。上辈子活在一个连外卖小哥都不愿意多爬一层楼送餐的年代,突然有个人翻山越岭来给你送一只野兔,这种朴素到近乎原始的人情味,让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“多谢。”我最终只说了这两个字。
“不用。”林小花大手一挥,目光越过我往屋里扫了一眼。她看到屋里空荡荡的泥墙和那张铺着干草的破床,眉头微微皱了一下,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。不是那种嫌弃的表情,更像是确认了自己的判断——“果然啥都没有”。
我拎着兔子,出于礼貌问了一句:“进来坐坐?”
“不用,坐啥坐,你屋里连个凳子都没有。”林小花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坦荡得让人没法生气,“我来是想跟你说个事。”
“什么事?”
“灵花节。”她说这三个字的时候,眼睛亮了一下,那张原本平静的脸上浮起了一丝藏不住的兴奋,“天元节你晓得吧?就是元日灵花节。还有不到两个月就举行了,远是远了点,走三仙大道的话得十来天,但现在出门刚好赶得上。我爹和我打算过两天就出发,村里还有好几户人家也要去——养猪的朱大叔要买新猪崽,种果树的钱大娘要卖她的果干菜干,盐糖铺子的刘叔也要去送货,伐木采菌的孙老爹攒了一年的好木头也要拉去卖个好价钱。”
她一口气报了一长串名字,语速快得像放鞭炮。我一边听一边在心里对号入座——朱大叔是那个独居的胖大养猪户,钱大娘是那个种水果蔬菜的,刘叔是那个以秘法制盐糖的,孙老爹是那个伐木采山菇的沉默老人。加上林小花她爹这个猎户,清溪村里自食其力的六户人家里头,一下子要走五户。剩下不走的,大概就只有我和那四户不问世事的富户了。
“可热闹了。”她看我没什么反应,又补充道,像是在努力推销一件自己特别喜欢的东西,“全镇的人都会去看,满街都是灵花,还有杂耍的、唱戏的、卖各种稀奇玩意儿的。我去年去了一次,这辈子没见过那么多人!”
她说“这辈子没见过那么多人”的时候,脸上带着一种赤诚的、毫不掩饰的向往,就像一个从来没出过山的孩子第一次见识到外面的世界有多宽阔。我理解这种感受。在这座山谷里,最近的邻居都在几里地之外,活了十几年见过的人可能不超过二十个,突然走到一个镇上,看到成百上千的人聚集在一起,那种冲击感是刻在骨子里的。
但我不是她。
“你去不去?”林小花看着我,直截了当地问,“要是去的话后天一早到村口那棵大樟树底下集合,大家一起走,路上有个照应。你也看到了,村里能动的都要去,到时候就剩你和那几家不吭声的,多冷清啊。”
我几乎没有犹豫,摇了摇头。
“不去。”我说这两个字的时候,语气平静得连我自己都有点意外。
林小花愣了一下,显然没料到这个回答。“为什么不去?”她追问,眉头拧了起来,“你一个人待在这破屋子里有什么好的?灵花节一年就一次,你去了说不定能买到种子啊农具啊什么的,还能认识认识人——”
“我不需要认识人。”我打断她,语气不急不缓,“我种我的地,养我的鱼,就够了。”
“你——”林小花被噎了一下,瞪着我看了好几秒,那双亮晶晶的眼睛里先是困惑,然后是不解,最后变成了一种“这人是不是脑子有问题”的表情。她张了张嘴,似乎还想再劝,但最终只是呼了口气,把猎弓的肩带往上拽了拽。
“行吧,你高兴就好。”她转身就走,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,指了指地上的兔子,“兔子趁早收拾了,这天还热,放一晚上肉该臭了。会收拾吗你?”
“会。”
“那就好。”她挥了挥手,算是告别,然后沿着来时的路大步流星地走了。走了十几步又回头看了我一眼,眼神有点复杂——大概是觉得这山谷里又多了一个怪人。
她的身影很快消失在灌木丛后面,只留下脚踩在泥土上的沙沙声越来越远,最后彻底融入傍晚的虫鸣里。
我拎着那只野兔站在门口,直到她的脚步声完全消失,才低头看了看手里的兔子。灰毛柔软,还带着一点余温,后腿上的麻绳勒得很紧,系了个猎人特有的活扣,一拉就能解开。
我转身走进屋里,把小刀找出来,蹲在门口的泥地上开始处理兔子。剥皮、掏内脏、把肉分割成块。兔皮不大,但毛色不错,我找了个树杈撑开晾在屋檐下,等晒干了兴许能做个暖手筒或者帽子什么的。兔肉用粗盐抹了一遍,挂在屋后通风的地方,明天炖一锅兔肉汤,比糙米粥强到天上去了。
天色一点一点暗下来,西边的最后一丝霞光也熄灭了。山谷沉入深蓝色的暮霭中,远处的山变成了黑色的剪影,一层叠一层,像是谁用浓墨在天边画了一笔又一笔。虫鸣准时响起,今夜的虫声比昨天更盛,大概是因为天气更暖和了些。
我坐在门槛上,手里端着一碗中午剩的鱼汤,慢慢喝着,脑子里想着刚才的事。
灵花节。天元节。三仙大道。还有那些名字——林小花、林老爹、朱大叔、钱大娘、刘叔、孙老爹。这些人就住在这座山谷里,和我隔着几里地的距离,过着各自的日子,然后在某个特定的时间点,他们会收拾行囊走出大山,去一个热闹的地方,看花、卖货、见人。
而我不去。
不是因为害怕,也不是因为有什么危险。纯粹是因为——我不想去。
上辈子我见过太多的人了。地铁里人挤人,写字楼里格子挨格子,商业街上人潮涌动。我见过比林小花“这辈子见过的最多人”还要多得多的人,多到我对“人多”这件事没有任何向往,只有疲惫。那些热闹的场面、熙攘的人群、琳琅满目的商品,对我来说不是诱惑,是回忆——而且是那种想起来就觉得累的回忆。
现在的生活不一样。我的世界里不需要那么多人。两亩田、一方池塘、一个系统、一个啰嗦的小七、偶尔有个翻山越岭来送兔子的邻居——这已经比我想象的要多得多了。
“小七。”我喊道。
“在呢宿主!”面板亮起来,小七揉着眼睛坐起来,斗笠都睡歪了。
“你说这个世界的修士,是不是也有各种各样的节庆?什么宗门大比啊、仙器拍卖会啊、万仙大会什么的?”
“当然有啦!天元龙界的修仙界可热闹了,每年都有各种大典、盛会、论道大会,还有仙门收徒的升仙大会,那可是所有凡人都梦寐以求的——”
“没兴趣。”我把最后一口鱼汤喝完,站了起来,“我对这些都没兴趣。”
小七歪着头看我,眨了眨眼睛,然后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:“宿主,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?”
“像什么?”
“像一个真正想通了的人。”小七说这句话的时候难得地没有用嘻嘻哈哈的语气,反而带着一点认真的味道,“小七见过的宿主有很多种,有想称霸天下的,有想长生不老的,有想妻妾成群的。但你是第一个,第一天就问系统有没有双休的宿主。”
我被她这句话逗笑了,笑完之后拍了拍衣摆上的灰尘,转身进了屋。
躺在硬板床上的时候,我枕着双臂看着屋顶的破洞。今晚的星星和昨晚一样亮,银河从东北角斜穿到西南角,密密麻麻的星辰铺满了整条光带。有一颗流星划过,尾迹拖了很长,转瞬即逝。
林小花说的灵花节,大概也是这么一闪而过的热闹吧。
但我不是流星。我是山谷里的一块石头,落在这里就不动了。谁也别想让我离开这座小山村一步——不是不敢走,是不想走。这里是我的地盘,我的田地,我的池塘,我的小屋,我亲手翻的每一寸土,亲手抓的每一条鱼。
我闭上眼睛,嘴角还挂着一丝笑意。
屋外的虫鸣铺天盖地,像整个世界都在唱一首没有歌词的催眠曲。远处的山林里,那只不知名的夜鸟又叫了一声,在山谷里拖出一道长长的回音,然后慢慢消散。
这是我在天元龙界的第三天。
我抓了一条鱼,喝了一锅鲜掉眉毛的鱼汤,看清了自己生活的地方有多大,认识了第一个邻居——一个翻山越岭来给我送兔子的猎户女儿。
她还邀请我去看一场盛大的节日,被我拒绝了。
因为明天我还要种地。后天也要。大后天也要。
种到什么时候呢?
种到不想种了为止。
但我觉得,我大概会种很久很久。
不是那种“该吃早饭了”的温和提醒,而是胃部像被人攥紧了拧的剧烈抗议,从腹部一路烧到嗓子眼。连喝了三天的糙米稀粥,每天干的还是翻地挖沟的重体力活,身体已经开始用最原始的方式表达不满了。
我需要吃肉。
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,就像池塘里疯长的水藻一样缠住了我的整个脑子,怎么都挥不掉。我从床上坐起来,舔了舔干裂的嘴唇,脑子里全是上辈子吃过的各种肉类——红烧肉、烤鱼、炸鸡、酱骨头——那些味道在记忆里清晰得不像话,清晰到我觉得自己能闻到它们的香味。
“宿主早上好!”小七准时弹出来,斗笠歪歪地扣在脑袋上,“今日任务计时还没开始哦,不过小七检测到宿主的血糖水平偏低,蛋白质摄入严重不足,建议今天想办法补充一下营养。”
“我也知道要补充,”我穿上草鞋站起来,肚子又叫了一声,“问题是上哪补充去?山里倒是有动物,但我一没弓箭二没陷阱,总不能徒手去抓吧?”
“宿主你是不是忘了什么?”小七眨巴着眼睛,小手往屋后指了指。
我愣了一下,然后一巴掌拍在自己脑门上。
池塘!那十几条鱼!
“所以说宿主的潜力是巨大的,只是偶尔需要一点点提醒。”小七笑得很得意。
我顾不上跟它贫嘴,趿拉着草鞋就往屋后跑。清晨的池塘水面平静得像一面镜子,薄雾贴着水面缓缓流动,水草在水下轻轻摇晃。那十几条巴掌大的灰黑色小鱼已经浮到水面附近,嘴一张一合地吞吐着水,在镜面般的水面上点出一个个细小的圆环。引流的泉水经过一夜的注入,池塘的水质明显比昨天清亮了一些,能看到更深处的淤泥和水草。
我蹲在塘边看了半天,咽了口口水。鱼是有的,问题是怎么抓?
徒手抓鱼这种事我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过,看着好像不难,但我有自知之明——一个连翻地都要从头学的穿越者,第一次抓鱼就想徒手成功,概率大概跟我上辈子彩票中奖差不多。而且这些鱼虽然不大,但游起来灵活得很,我手刚伸进水里它们就四散逃开了。
得想个办法。
我蹲在塘边思考了一会儿,目光扫过周围的杂物——竹竿、藤蔓、墙角堆着的破布——然后站起来走到屋侧面的灌木丛边。那片灌木里长着几丛细长的竹子,大概拇指粗细,砍来做鱼叉应该够用。原主人虽然穷,但基本的工具还是有的,墙角那把锈迹斑斑的柴刀虽然钝,砍几根竹子还是绰绰有余。
花了半个时辰,我砍了三根细竹,选其中一根最直的做叉杆。叉头就麻烦了,我把竹竿一端用柴刀劈成四瓣,从中间塞进一小截木棍把四瓣撑开,形成一个锥形的叉口。然后用藤蔓把分叉的根部紧紧绑住,防止继续开裂。最后在叉尖上用小刀削出倒钩,虽然削得坑坑洼洼,但用手指试了试,确实能挂住东西。
“宿主你这鱼叉也太丑了。”小七在面板里捂着肚子笑。
“你行你来。”
“小七是系统不是渔夫,谢谢。”
鱼叉做好之后,我没急着下水,而是又找了一根长竹竿,在水面上方架了一根横杆,把我那件破旧的粗布外衣挂上去,刚好在池塘上方形成一小片阴影。鱼都有趋避天敌的本能,看到阴影会以为是水鸟之类的捕食者,会躲在阴影下面不动,这个原理钓鱼的人也知道。
然后就是等。
我盘腿坐在塘边的石头上,握着鱼叉一动不动。太阳从东边的山头升起来,照在背上暖洋洋的。水面上的雾气慢慢散了,浮萍被微风推着缓缓漂移,水黾在镜面般的水面上轻巧地划过,留下一圈圈细小的涟漪。几条小鱼游到阴影下面,悬停在水草上方,鱼鳍轻轻摆动,看上去放松了警惕。
过了大约一炷香的功夫,一条个头稍大的鱼慢悠悠地游到靠近岸边的浅水区,停在了一片水草的阴影里,位置距离我不到三尺。
我屏住呼吸,右手慢慢握紧鱼叉,身体以极慢的速度前倾。叉尖一点一点地接近水面,不敢激起任何声响。阳光照在水面上折射出一层晃眼的光斑,我得歪着头找角度才能看清鱼的准确位置。
叉尖入水的瞬间,我猛地发力往下刺。
水花炸开,溅了我一脸。鱼叉撞在了水底的泥里,一股浑浊的泥水翻涌上来遮住了视线。我以为刺空了,但提起鱼叉的时候,感觉杆子上传来一阵剧烈的抖动——叉尖的倒钩挂住了一条鱼的脊背,那条鱼在叉头上疯狂地甩着尾巴,水珠四溅。
中了!
我把鱼叉提上岸,那条鱼在草地上拼命地蹦跳,鳞片在阳光下闪着灰色的光泽。我用双手按住它,鱼身滑溜溜的,好几次差点从我手里挣脱出去。这条鱼比巴掌稍大一些,大概一斤出头,鱼身呈纺锤形,鳞片细密,背鳍上带着几根硬刺,戳在手心有点疼。认不出是什么品种,像是鲫鱼和鲤鱼的混合体,总之是能吃的。
小七在面板里疯狂鼓掌:“恭喜宿主捕获第一条鱼!这是天元龙界常见的灰脊鲫,肉质细嫩,适合炖汤或烤制。营养成分为每百克含蛋白质十七克,脂肪三点五克——”
“别念了,我饿着呢。”我把鱼叉放到一边,拎着那条还在蹦跶的鱼跑回屋前。
接下来是杀鱼。
这个我不陌生。上辈子虽然是个社畜,但偶尔也下厨,处理鱼的基本流程还是知道的。我在屋前的泥地上找了一块平整的石头当砧板,用小刀刮鱼鳞。灰脊鲫的鳞片不算太硬,但很密,刮起来咔嚓咔嚓响,鳞片四处飞溅,粘在手指上亮晶晶的。刮完鳞之后在鱼腹上划开一道口子,手指探进去掏出内脏——鱼鳔、鱼肠、鱼肝,一团温热滑腻的东西被整个掏出来,带着一股浓郁但不算难闻的腥气。
两条手指粗的小鱼从鱼腹里滑出来,原来是条母鱼,肚子里还有没消化的食物。我把小鱼捡起来放回池塘——这么小的鱼吃了可惜,让它们继续长。内脏埋进田边的土里当肥料,鱼身在水沟边反复冲洗,洗掉血水和残余的鳞片,直到鱼肉呈现出半透明的灰白色。
没有葱姜蒜,没有料酒,没有任何去腥的调料。但我找到了替代品——我在屋后找到几株野生的紫苏,这东西在原主人的记忆里是用来入药的,但我知道它也能入菜。紫苏的叶子揉碎后散发出一种独特的清香,带着微微的辛辣和薄荷般的凉意,塞进鱼腹里刚好能压住泥腥味。
火镰打火,干草引燃,细柴架好,陶罐架上去。我往罐里倒了半罐清水,水开后把鱼轻轻滑进去。鱼身入水的瞬间,水面泛起一层细密的白色泡沫,那是残余的血水和蛋白质遇热凝固的产物。我用筷子把浮沫撇掉,扔进几片紫苏叶,盖上了那片破瓦片当锅盖。
不到一炷香的功夫,一股浓郁的鱼香从瓦片缝隙里钻出来,像一只无形的手捏住了我的胃。那种香气是如此的霸道,以至于我竟然不由自主地咽了口口水。不是调味料堆砌出来的复杂香味,就是纯粹的、最原始的鱼肉鲜香,混着紫苏的清香和淡淡的盐味,简单得不能再简单,但对一个连喝了三天稀粥的人来说,这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顶级的味道。
揭开瓦片,汤已经变成了奶白色,鱼肉从半透明的灰白变成了雪白的蒜瓣状,筷子轻轻一夹就散开了。紫苏叶煮得发黄,但那股清香已经完全融进了汤里。
我先喝了一口汤。
舌头接触到汤汁的瞬间,我感觉整个身体都在欢呼。咸味、鲜味、紫苏的清香一层层地在舌尖上铺开,顺着喉咙滑下去,一路暖到胃里。那个被糙米粥虐待了三天的胃被这口热汤彻底唤醒了,开始疯狂地咕噜作响。
鱼肉更不用说。灰脊鲫的肉质比鲫鱼更紧实一些,但又不像草鱼那样粗糙,用筷子轻轻一拨就分成了蒜瓣状的白肉块。入口的时候几乎不需要咀嚼,舌头一抿就化开了,留下满口的鲜甜。唯一的缺点是刺多,细刺藏在蒜瓣肉的纹理里,吃起来要格外小心。
我把一整条鱼吃得干干净净,骨头吐了一小堆,连汤都喝得一滴不剩。紫苏叶也被我捞出来吃了,煮软了的紫苏带着一种独特的甘甜,和鱼汤的味道出奇地搭。吃完之后端着空碗坐在门槛上,胃里暖烘烘的,全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在散发着满足感。
这是我穿越以来吃到的第一顿饱饭。
不是勉强果腹,不是凑合对付,是真真切切地吃饱了。那条鱼大概一斤出头,一个人吃正好,胃里有实实在在的东西垫底,整个人的精气神都不一样了。
“宿主你刚才吃东西的表情好吓人。”小七弱弱地说。
“你闭嘴。”我靠在门框上满足地叹了口气,“这鱼塘里的鱼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财产了。”
“那你不继续抓几条存着吗?”
“不用,”我摇摇头,“一条够吃一天。池塘就那么大,抓光了就没了。与其一次吃完,不如细水长流。”
这句话说完我自己都愣了一下。上辈子我可不是这样的人——发了工资就想花,周末两天一定要安排满活动,人生的节奏永远是赶赶赶、忙忙忙,好像停下来就会死一样。而现在,我居然在考虑细水长流的问题,考虑明天后天大后天的安排,考虑如何让这个小池塘持续地供养我。
三天。穿越过来才三天,我的思维方式已经变了。
这个认知让我有些恍惚,但很快就被一种说不清的踏实感取代了。我没有在对抗什么,也没有在追逐什么,只是在过日子。简简单单地、一天一天地、为自己过日子。
吃完饭收拾完碗筷,日头已经升到半天高了。我没有急着开始今天种田任务,而是出了门,往屋子后面的山坡上走。
这三天我一直在屋前屋后转悠,还从来没有真正走出去看过这座山谷的全貌。既然决定要在这里长久地活下去,总得把自己的领地摸清楚。
山坡不算陡,但碎石很多,草鞋踩上去硌得脚底板生疼。灌木丛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,我找了根枯枝当拐杖,一边拨开挡路的枝条一边往上爬。有些灌木上长着尖刺,划在手臂上就是一道白印子,好在皮糙肉厚,倒也不至于破皮。
爬到半山腰一个往外凸的岩石平台时,视野豁然开朗。
整座山谷像一幅卷轴画一样铺展在我脚下。
从北到南,山谷绵延大约十几里,两端狭窄,中间宽阔,形状像一枚拉长的梭子。那条我天天在沟边舀水的小溪,从北边一座高耸入云的山峰上发源,沿着山谷中央蜿蜒南下,在日光下闪烁着碎银般的光芒。溪流两岸是狭长的平地,断断续续地分布着几块开垦出来的田地,大小不一,形状不规则,远远看去像是一块块深色的补丁缝在绿色的地毯上。
而那九户人家,就散落在这块地毯的各个角落。
我从近往远一一辨认过去。
离我最近的那一户,在我正西方向大约两三里地之外。一片梯田依着山坡开垦出来,一共四层,每层不大,种着绿油油的作物。从作物的颜色和密度来看,不是粮食,更像是蔬菜或者瓜果类的东西。梯田旁边有一小片果园,几棵矮树整整齐齐地排列着,树上挂着青色的果实,拳头大小,看不清是什么。屋前的泥地上晒着一排排的东西,颜色鲜艳,大概是切成片的水果在晒果干。这是钱大娘家,种水果蔬菜的那户。原主人的记忆告诉我,这位钱大娘是个勤快人,一年四季地里都有出产,瓜果蔬菜种得极好,偶尔会托人带一些给村里其他人家尝尝鲜。
往溪流下游再走三四里,对岸的竹林后面,是我之前只看到屋顶的那一户。从高处看,那片竹林比我想象的大得多,密密匝匝地覆盖了半面山坡,竹竿在日光下泛着青黄色的光泽。竹林边缘堆放着一摞摞砍好的木材,有的已经劈成了柴火大小,整齐地码成垛。旁边的空地上搭着几个简陋的木架,架子上摊着一层层的山菇和木耳,在太阳底下晾晒。木架旁边有几口大缸,大概是用来泡木材或者腌山货的。炊烟从屋后的烟囱里冒出来,还能隐约看到一个人影在屋后来回走动,身形佝偻,看上去上了年纪。这是孙老爹家,伐木采山菇的那户。原主人的记忆里,孙老爹是个沉默寡言的人,在山里转了一辈子,认识这片山里每一种树木和每一种菌子,偶尔会把采多的山菇分给村里的人,但从不收钱,只是默默地放在人家门口就走。
再往远处看,溪流上游靠北的方向,山脚下有一块用木栅栏围起来的空地,大概半亩大小。栅栏里几个灰扑扑的影子在缓慢移动,从体型和动作来看,应该是猪,大概五六头。猪圈旁边有一座低矮的木屋,屋顶上压着石头防止被风吹跑。木屋门口坐着一个胖大的人影,因为距离太远看不清长相,只看到一团模糊的轮廓坐在那里,似乎是在晒太阳。空气里隐约飘过来一股牲畜特有的膻味,被山风裹挟着,若有若无。这是养猪的朱大叔家。据原主人记忆,朱大叔是个独居的胖子,脾气出奇地好,一年到头话不多,养的猪肉质极好,每逢年节会宰一头分给村里。
山谷最西边的山坳里,有一户人家的位置最特别——它几乎嵌在两座山峰之间的垭口里,地势比其他所有人家都高。那片区域有一大片光秃秃的岩壁,裸露的岩石在日光下呈现出一种奇异的青灰色,和其他山体的颜色明显不同。岩壁下方有几个黑黢黢的洞口,看不清深浅。洞口外堆着一些筐子和木桶,还有几个浅口的石槽,石槽里摊着一层白色的东西,在日光下反着光。这是刘叔家,以秘法种有盐之花和糖之花的那户。我眯着眼睛看了半天,也没看出那些石槽里的白色结晶是怎么产生的——原主人的记忆对此也不甚了解,只知道刘叔掌握着一种代代相传的秘法,能从岩壁的矿物质里提取盐和糖。这种秘法从不外传,但好在刘叔为人厚道,盐和糖的价格一直很低,村里的人都能用得起,也从没人多嘴去问,更没人眼红。
北边靠近山脚的那片林子里,隐约能看到一间木屋,比我的土屋大一些,屋外挂着几张晾晒的兽皮,在日光下泛着深褐色。木屋旁边的空地上立着几个木桩,桩子上布满了刀砍箭射的痕迹,大概是练武用的靶子。这是林小花家,猎户林家。她的父亲是村里最好的猎人,年轻的时候一箭能射穿奔跑中的野鹿的脖子,现在年纪大了,进山的次数少了,手艺全传给了女儿。林家虽然以打猎为生,但不缺肉吃的时候也会把多余的猎物分给村里人——昨晚那只兔子就是这么来的。
至于另外四户“颇有家产不事生产”的人家,我找了半天才找到两户。一户在山谷东侧一个隐蔽的小山谷里,地势极好,背山面水,屋子比我的大了三四倍不止,白墙灰瓦,和周围那些土屋茅舍完全不是一个档次。屋前还修了一个小小的庭院,院子里好像有个池塘,种着荷花之类的东西。另一户在南边靠近溪流出谷口的位置,屋子建在一片高地上,四周种着整齐的树木作为屏障,从远处只能看到屋顶的飞檐。剩下的两户我实在找不到了,大概藏在更深的山坳里,或者被茂密的树冠遮住了。
这四户人家,原主人的记忆里几乎没有太多印象。只知道他们不怎么种地,也不养猪砍柴,日子却过得比谁都好,想来是家底殷实,或是从别处带来的财富。他们不跟村里其他人走动,像是住在同一个山谷里的陌生人。
这么看来,清溪村十户人家的构成还挺齐全的——猎户林家、养猪的朱大叔、伐木采菌的孙老爹、种果蔬的钱大娘、制盐熬糖的刘叔,再加上四户躺平的富户,和刚来的我。每户人家各自守着自己的一小块土地和一门手艺,彼此之间隔着山川草木,互不打扰,却又微妙地构成了一个完整的、自给自足的小生态。
我站在岩石平台上看了很久,山风从谷口灌进来,吹得衣服猎猎作响。在这个高度,连空气的味道都不一样,更清冽,更干燥,带着岩石被日光暴晒后散发出的矿物气息。天空高远得有些不真实,几朵白云悬在半空中,影子从山谷的这一头慢慢移到那一头,移过溪流、移过梯田、移过猪圈和竹林,最后消失在西边的山脊后面。
这就是我的世界了。从山谷北端到南端,从东边山脊到西边峭壁,方圆不过十几里。没有仙门,没有坊市,没有传送阵,没有任何修士感兴趣的东西。有的只是九个选择离群索居的人家,和一个从另一个世界掉进来的我。
我转身下了山。
回到屋前的时候,日头已经偏西。我喝了口水,扛起锄头继续翻地。今天的任务还差几个时辰,得在天黑之前补上。锄头落下去,翻起的泥土被午后的阳光晒得温热,散发着一股干燥而厚实的气息。我的动作比昨天更熟练了,锄刃入土的角度、手腕用力的分寸、腰背起伏的节奏,一点一点地刻进了肌肉记忆里。
干到天色擦黑的时候,锄头落下去,翻起今天最后一块土。我直起腰,浑身的肌肉都在发酸,掌心磨出了水泡,虽然老茧够厚没破,但也烫得厉害。
“叮!今日任务完成!恭喜宿主获得一日寿命。”
小七的声音准时响起,面板上的数字跳了一下。
我把锄头扛在肩上,沿着田埂慢慢往回走。经过三天的翻整,两亩地已经翻好了差不多一大半,翻过的泥土是深褐色的,平整松软,和旁边没翻过的硬结黄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池塘那边,新开的引水沟里水流潺潺,水面上的浮萍被微风吹到了池塘的一角,挤成一片绿色的小岛。明天再干一天,剩下的地就翻完了,可以开始撒种子了。
傍晚的时候,太阳挂在西边山脊上,只剩半个脸,把整个山谷染成了橙红色。我在屋里清点了一遍家当,准备煮晚饭。中午剩了小半锅鱼汤,热一热就能吃,再掰半块红薯干泡进去,也算有荤有素有主食。
就在这时,屋外传来一阵脚步声。
不是野兽的脚步声。野兽走路是窸窸窣窣的,踩在草叶上发出沙沙的声响,而这是人的脚步声,草鞋踩在泥土上,节奏分明,带着一种不加掩饰的利落劲儿。我心头一紧,放下手里的柴火站起身,走到门口往外看。
一个人影正沿着通往我屋子的那条小土路走过来,身后拖着一道长长的影子。
来的是个女孩。看起来十七八岁的样子,个子不高,但身形矫健,走路带风。她穿着一身灰扑扑的短打衣裤,袖口用麻绳扎紧,腰间挂着一把皮鞘短刀,背上斜挎着一张比她肩膀还宽的猎弓和一壶羽箭。皮肤被太阳晒成了麦色,脸上有几点雀斑,五官不算精致但很耐看,一双眼睛又亮又利,像是随时在打量周围的一切。
她右手里提着一样东西,走近了我才看清——是一只肥硕的灰毛野兔,后腿上还绑着麻绳,已经不动了,大概是刚打的。
“你是陈远不?”她在我屋前几步远的地方站定,上下打量了我一眼,语气直来直去,像是天生不会寒暄。
“是我。”我靠在门框上,也打量着她。这个人原主人的记忆里有印象——林小花,猎户林老头的女儿。林家父女住在山谷北边靠近山脚的地方,以打猎为生,是清溪村十户人家里唯一一户猎户。她爹是村里最好的猎人,据说年轻的时候一箭能射穿奔跑中的野鹿的脖子,现在年纪大了,进山的次数少了,手艺全传给了这个女儿。林小花从小跟着他在山里跑,练了一身本事,人也养得爽利干脆,说话做事没有半点儿拐弯抹角。
“我是林小花。”她确认了我的身份之后,把手里的兔子往我脚边一扔,“给你的。”
我低头看了看那只兔子,又抬头看了看她,有些莫名其妙:“为什么给我?”
“听说你爹娘没了,一个人住这儿,应该啥都没有吧。”林小花说得理所当然,语气平淡得像在陈述事实,“今天进山打了两只,一只自家留着,一只给你。反正顺路。”
顺路?她家在山谷北边的山脚下,我家在山谷最东边的坡地上,中间隔着一大片乱石坡和至少两条溪沟,怎么走都不算顺路。
但我没戳破。我弯腰捡起那只野兔,掂了掂分量,怕是有三四斤,处理好了能吃好几顿。说实话,这份人情让我有点不知所措。上辈子活在一个连外卖小哥都不愿意多爬一层楼送餐的年代,突然有个人翻山越岭来给你送一只野兔,这种朴素到近乎原始的人情味,让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“多谢。”我最终只说了这两个字。
“不用。”林小花大手一挥,目光越过我往屋里扫了一眼。她看到屋里空荡荡的泥墙和那张铺着干草的破床,眉头微微皱了一下,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。不是那种嫌弃的表情,更像是确认了自己的判断——“果然啥都没有”。
我拎着兔子,出于礼貌问了一句:“进来坐坐?”
“不用,坐啥坐,你屋里连个凳子都没有。”林小花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坦荡得让人没法生气,“我来是想跟你说个事。”
“什么事?”
“灵花节。”她说这三个字的时候,眼睛亮了一下,那张原本平静的脸上浮起了一丝藏不住的兴奋,“天元节你晓得吧?就是元日灵花节。还有不到两个月就举行了,远是远了点,走三仙大道的话得十来天,但现在出门刚好赶得上。我爹和我打算过两天就出发,村里还有好几户人家也要去——养猪的朱大叔要买新猪崽,种果树的钱大娘要卖她的果干菜干,盐糖铺子的刘叔也要去送货,伐木采菌的孙老爹攒了一年的好木头也要拉去卖个好价钱。”
她一口气报了一长串名字,语速快得像放鞭炮。我一边听一边在心里对号入座——朱大叔是那个独居的胖大养猪户,钱大娘是那个种水果蔬菜的,刘叔是那个以秘法制盐糖的,孙老爹是那个伐木采山菇的沉默老人。加上林小花她爹这个猎户,清溪村里自食其力的六户人家里头,一下子要走五户。剩下不走的,大概就只有我和那四户不问世事的富户了。
“可热闹了。”她看我没什么反应,又补充道,像是在努力推销一件自己特别喜欢的东西,“全镇的人都会去看,满街都是灵花,还有杂耍的、唱戏的、卖各种稀奇玩意儿的。我去年去了一次,这辈子没见过那么多人!”
她说“这辈子没见过那么多人”的时候,脸上带着一种赤诚的、毫不掩饰的向往,就像一个从来没出过山的孩子第一次见识到外面的世界有多宽阔。我理解这种感受。在这座山谷里,最近的邻居都在几里地之外,活了十几年见过的人可能不超过二十个,突然走到一个镇上,看到成百上千的人聚集在一起,那种冲击感是刻在骨子里的。
但我不是她。
“你去不去?”林小花看着我,直截了当地问,“要是去的话后天一早到村口那棵大樟树底下集合,大家一起走,路上有个照应。你也看到了,村里能动的都要去,到时候就剩你和那几家不吭声的,多冷清啊。”
我几乎没有犹豫,摇了摇头。
“不去。”我说这两个字的时候,语气平静得连我自己都有点意外。
林小花愣了一下,显然没料到这个回答。“为什么不去?”她追问,眉头拧了起来,“你一个人待在这破屋子里有什么好的?灵花节一年就一次,你去了说不定能买到种子啊农具啊什么的,还能认识认识人——”
“我不需要认识人。”我打断她,语气不急不缓,“我种我的地,养我的鱼,就够了。”
“你——”林小花被噎了一下,瞪着我看了好几秒,那双亮晶晶的眼睛里先是困惑,然后是不解,最后变成了一种“这人是不是脑子有问题”的表情。她张了张嘴,似乎还想再劝,但最终只是呼了口气,把猎弓的肩带往上拽了拽。
“行吧,你高兴就好。”她转身就走,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,指了指地上的兔子,“兔子趁早收拾了,这天还热,放一晚上肉该臭了。会收拾吗你?”
“会。”
“那就好。”她挥了挥手,算是告别,然后沿着来时的路大步流星地走了。走了十几步又回头看了我一眼,眼神有点复杂——大概是觉得这山谷里又多了一个怪人。
她的身影很快消失在灌木丛后面,只留下脚踩在泥土上的沙沙声越来越远,最后彻底融入傍晚的虫鸣里。
我拎着那只野兔站在门口,直到她的脚步声完全消失,才低头看了看手里的兔子。灰毛柔软,还带着一点余温,后腿上的麻绳勒得很紧,系了个猎人特有的活扣,一拉就能解开。
我转身走进屋里,把小刀找出来,蹲在门口的泥地上开始处理兔子。剥皮、掏内脏、把肉分割成块。兔皮不大,但毛色不错,我找了个树杈撑开晾在屋檐下,等晒干了兴许能做个暖手筒或者帽子什么的。兔肉用粗盐抹了一遍,挂在屋后通风的地方,明天炖一锅兔肉汤,比糙米粥强到天上去了。
天色一点一点暗下来,西边的最后一丝霞光也熄灭了。山谷沉入深蓝色的暮霭中,远处的山变成了黑色的剪影,一层叠一层,像是谁用浓墨在天边画了一笔又一笔。虫鸣准时响起,今夜的虫声比昨天更盛,大概是因为天气更暖和了些。
我坐在门槛上,手里端着一碗中午剩的鱼汤,慢慢喝着,脑子里想着刚才的事。
灵花节。天元节。三仙大道。还有那些名字——林小花、林老爹、朱大叔、钱大娘、刘叔、孙老爹。这些人就住在这座山谷里,和我隔着几里地的距离,过着各自的日子,然后在某个特定的时间点,他们会收拾行囊走出大山,去一个热闹的地方,看花、卖货、见人。
而我不去。
不是因为害怕,也不是因为有什么危险。纯粹是因为——我不想去。
上辈子我见过太多的人了。地铁里人挤人,写字楼里格子挨格子,商业街上人潮涌动。我见过比林小花“这辈子见过的最多人”还要多得多的人,多到我对“人多”这件事没有任何向往,只有疲惫。那些热闹的场面、熙攘的人群、琳琅满目的商品,对我来说不是诱惑,是回忆——而且是那种想起来就觉得累的回忆。
现在的生活不一样。我的世界里不需要那么多人。两亩田、一方池塘、一个系统、一个啰嗦的小七、偶尔有个翻山越岭来送兔子的邻居——这已经比我想象的要多得多了。
“小七。”我喊道。
“在呢宿主!”面板亮起来,小七揉着眼睛坐起来,斗笠都睡歪了。
“你说这个世界的修士,是不是也有各种各样的节庆?什么宗门大比啊、仙器拍卖会啊、万仙大会什么的?”
“当然有啦!天元龙界的修仙界可热闹了,每年都有各种大典、盛会、论道大会,还有仙门收徒的升仙大会,那可是所有凡人都梦寐以求的——”
“没兴趣。”我把最后一口鱼汤喝完,站了起来,“我对这些都没兴趣。”
小七歪着头看我,眨了眨眼睛,然后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:“宿主,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?”
“像什么?”
“像一个真正想通了的人。”小七说这句话的时候难得地没有用嘻嘻哈哈的语气,反而带着一点认真的味道,“小七见过的宿主有很多种,有想称霸天下的,有想长生不老的,有想妻妾成群的。但你是第一个,第一天就问系统有没有双休的宿主。”
我被她这句话逗笑了,笑完之后拍了拍衣摆上的灰尘,转身进了屋。
躺在硬板床上的时候,我枕着双臂看着屋顶的破洞。今晚的星星和昨晚一样亮,银河从东北角斜穿到西南角,密密麻麻的星辰铺满了整条光带。有一颗流星划过,尾迹拖了很长,转瞬即逝。
林小花说的灵花节,大概也是这么一闪而过的热闹吧。
但我不是流星。我是山谷里的一块石头,落在这里就不动了。谁也别想让我离开这座小山村一步——不是不敢走,是不想走。这里是我的地盘,我的田地,我的池塘,我的小屋,我亲手翻的每一寸土,亲手抓的每一条鱼。
我闭上眼睛,嘴角还挂着一丝笑意。
屋外的虫鸣铺天盖地,像整个世界都在唱一首没有歌词的催眠曲。远处的山林里,那只不知名的夜鸟又叫了一声,在山谷里拖出一道长长的回音,然后慢慢消散。
这是我在天元龙界的第三天。
我抓了一条鱼,喝了一锅鲜掉眉毛的鱼汤,看清了自己生活的地方有多大,认识了第一个邻居——一个翻山越岭来给我送兔子的猎户女儿。
她还邀请我去看一场盛大的节日,被我拒绝了。
因为明天我还要种地。后天也要。大后天也要。
种到什么时候呢?
种到不想种了为止。
但我觉得,我大概会种很久很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