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八十五章:少奋斗个二十年
教皇想要当国丈。
李牧远那么优秀,这个国家迟早是他的,自己也不能够什么都不做,他要趁着李牧远还不知道自己是太子时,早一点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,自己好当一个国丈。
庆功宴的残局还没收拾完,虹秀权就来了,他的右眼上戴着单片眼镜,头发梳得一丝不苟,如果你仔细看,会发现他的嘴角挂着一丝笑,那种笑不是高兴,而是算盘打得响的笑容。
李牧远正在伙房门口啃馒头,他蘸着羊肉汤,一口一口地啃,除了不喝酒之外,实在是没有半点贵族的感觉。
“你来了?”李牧远像是早就知道一样。
“来了。”虹秀权在他旁边蹲下来,脑子里一直在盘算着怎么把他变成自己的女婿。
虹秀权想要含蓄一点:“我问你个事。”
“讲!”李牧远继续啃馒头。
看着李牧远对他爱搭不理的样子,这让他感觉有点不知所措,像说媒这件事情不能够表现得太过于谄媚了,又不能够不说,还是得好好地说一下,他必须争取国丈的身份。
虹秀权问:“你有没有女朋友?”
李牧远噎了一下,他最讨厌催婚了:“你大清早跑来就是为了问这个!我屌丝一个,有什么女朋友。”
虹秀权的嘴角抽了一下。
他显然没有预料到“屌丝”这个词会从一个能一个人屠杀几万兽人的强者嘴里说出来,他的单片眼镜滑了一下,他用手扶住,清了清嗓子,只觉得太子实在是太谦虚了。
或许他还不习惯自己的身份,以后习惯了自己的身份就会变好。
虹秀权开始胡说八道起来:“那我给你介绍一个。我有一个女儿,长得漂亮,皮肤白,眼睛大,身材好,琴棋书画样样精通,温柔贤惠,知书达礼,上得厅堂下得厨房……”
总之什么形容词都用上了!
真实情况不堪入目!反正很把媒说上来再说。
他急不可耐地问结果:“你看她怎么样?”
李牧远最讨厌催婚了:“我不想谈恋爱,我还是一个学生,应该以学业为重,怎么能够因为恋爱这件事情耽误了学习。”
虹秀权的单片眼镜又滑了一下,这次他没有扶,任由它挂在胸前,他的嘴张着,想说什么,又不知道该说什么,都20多岁了,而且还杀了上万兽人,居然说自己是学生。
都快24岁了不谈恋爱?别人家16岁都有孩子了。
他一个二十岁的大小伙子说自己是学生,要以学业为重,所以不去谈恋爱?
虹秀权的声音拔高了:“你不想谈恋爱?你一个人杀了几万兽人,你连谈恋爱都不敢?”
李牧远一想到谈恋爱就头疼:“不是不敢,是不想。谈恋爱浪费时间,浪费精力,影响修行。女人很麻烦的,要陪,要哄,要记住生日纪念日各种日子,记错了就生气,生气了就要哄,哄好了又要陪,我还是以学业为重。”
作为一个二十多岁的学生!不好好学习谈什么恋爱!
这个年龄段的人就是要以学业为重!
虹秀权无奈地看着他,深吸一口气,又吐出来,把单片眼镜重新戴上,站起来,整了整衣领,挺直了腰板,他的表情变得庄严,声音变得低沉,像在发表重要演说。
他叫他的名字,一字一顿:“李牧远!我可是教皇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李牧远根本不就鸟他。
“我是人类帝国权力最大的人。我说的话,没有人敢不听。”
“所以呢?”
虹秀权往前走了一步,他的声音压得很低,低到只有两个人能听见。“所以我说,你只要娶了我的女儿,你就是我的女婿。我就是你的丈人。你想想,你要娶了教皇的女儿,一步登天,少奋斗三十年。这买卖你不做?”
这买卖还有什么可说的!
图的当然不是少奋斗20年!主要是他就喜欢温柔漂亮的。
李牧远决定少奋斗二十年:“你刚才说你女儿漂亮、皮肤白、眼睛大、身材好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、温柔贤惠、知书达礼、上得厅堂下得厨房……你说的是真的吗?”
虹秀权的眼睛亮了:“你心动了?”
李牧远还在犹豫:“我在想你把她夸得这么好,为什么还没嫁出去?”
虹秀权的脸从白变红,从红变紫,他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,咽了口唾沫,想说什么,什么都没说出来。他的手指在发抖,是那种被人一句话噎到嗓子眼、上不来下不去的抖。
是呀!为什么那个小太妹没嫁出去?
她瞧得上谁?
旁边偷听的士兵们憋不住了,那个满脸胡子的老兵靠在墙根底下,低着头,用拳头堵着嘴,脸憋得通红,秦百胜站在远处,双手抱胸,脸上没什么表情,但他的嘴角在抽,差一点就笑出来了。
虹琦琳可是人类帝国出了名的魔丸。
就当大家都沉浸在喜悦中,教皇身边的亲信告诉了他一个不好的消息:“你的女儿酒驾撞死了15人!”
……
两天前。
王都最繁华的大道上,一辆镶金嵌银的四驾马车正以令人瞠目结舌的速度狂飙。
马车两侧悬挂的酒坛随着颠簸叮当作响,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麦酒香气,路人纷纷惊叫着向两旁闪避,水果摊、布匹架被疾驰而过的马车带起的劲风掀翻,满街狼藉。
“又是那位大人!”
“快让开快让开!是教皇大人的千金!”
街上的人们脸色煞白,连滚带爬地躲进巷子,有经验的商贩早就记住了这辆马车的行驶路线,每逢这个时辰便早早收了摊,可今天,显然有几个外乡来的商人不信邪,仍固执地守在路边叫卖。
马车驾驶座上,一个红衣女子单手执缰,另一手托着一只半人高的酒缸,她仰头灌下一大口烈酒,酒液顺着白皙的下颌线淌下,浸湿了衣领,她的脸颊绯红,眼神迷离,嘴角却挂着恣意张扬的笑。
她是虹琦琳!天生就有怪力,她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喝酒,第二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驾车,她一天最起码要喝上两缸酒,否则晚上根本就睡不着,她有一个优点,她是人类里武艺最强者。
“驾!”长鞭在空中甩出一声脆响,四匹骏马嘶鸣着提速,马蹄声如雷鸣般滚过石板路,车后扬起的尘土遮天蔽日横冲直撞。
“慢点慢点!前面有人!”车厢内探出一个少女的脑袋,正是她的闺蜜林婉儿,此刻吓得花容失色,尽管她以前经常跟她一起飙车,但是今天她喝了酒,谁都不能够保证喝酒开车会不会出事。
李牧远那么优秀,这个国家迟早是他的,自己也不能够什么都不做,他要趁着李牧远还不知道自己是太子时,早一点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,自己好当一个国丈。
庆功宴的残局还没收拾完,虹秀权就来了,他的右眼上戴着单片眼镜,头发梳得一丝不苟,如果你仔细看,会发现他的嘴角挂着一丝笑,那种笑不是高兴,而是算盘打得响的笑容。
李牧远正在伙房门口啃馒头,他蘸着羊肉汤,一口一口地啃,除了不喝酒之外,实在是没有半点贵族的感觉。
“你来了?”李牧远像是早就知道一样。
“来了。”虹秀权在他旁边蹲下来,脑子里一直在盘算着怎么把他变成自己的女婿。
虹秀权想要含蓄一点:“我问你个事。”
“讲!”李牧远继续啃馒头。
看着李牧远对他爱搭不理的样子,这让他感觉有点不知所措,像说媒这件事情不能够表现得太过于谄媚了,又不能够不说,还是得好好地说一下,他必须争取国丈的身份。
虹秀权问:“你有没有女朋友?”
李牧远噎了一下,他最讨厌催婚了:“你大清早跑来就是为了问这个!我屌丝一个,有什么女朋友。”
虹秀权的嘴角抽了一下。
他显然没有预料到“屌丝”这个词会从一个能一个人屠杀几万兽人的强者嘴里说出来,他的单片眼镜滑了一下,他用手扶住,清了清嗓子,只觉得太子实在是太谦虚了。
或许他还不习惯自己的身份,以后习惯了自己的身份就会变好。
虹秀权开始胡说八道起来:“那我给你介绍一个。我有一个女儿,长得漂亮,皮肤白,眼睛大,身材好,琴棋书画样样精通,温柔贤惠,知书达礼,上得厅堂下得厨房……”
总之什么形容词都用上了!
真实情况不堪入目!反正很把媒说上来再说。
他急不可耐地问结果:“你看她怎么样?”
李牧远最讨厌催婚了:“我不想谈恋爱,我还是一个学生,应该以学业为重,怎么能够因为恋爱这件事情耽误了学习。”
虹秀权的单片眼镜又滑了一下,这次他没有扶,任由它挂在胸前,他的嘴张着,想说什么,又不知道该说什么,都20多岁了,而且还杀了上万兽人,居然说自己是学生。
都快24岁了不谈恋爱?别人家16岁都有孩子了。
他一个二十岁的大小伙子说自己是学生,要以学业为重,所以不去谈恋爱?
虹秀权的声音拔高了:“你不想谈恋爱?你一个人杀了几万兽人,你连谈恋爱都不敢?”
李牧远一想到谈恋爱就头疼:“不是不敢,是不想。谈恋爱浪费时间,浪费精力,影响修行。女人很麻烦的,要陪,要哄,要记住生日纪念日各种日子,记错了就生气,生气了就要哄,哄好了又要陪,我还是以学业为重。”
作为一个二十多岁的学生!不好好学习谈什么恋爱!
这个年龄段的人就是要以学业为重!
虹秀权无奈地看着他,深吸一口气,又吐出来,把单片眼镜重新戴上,站起来,整了整衣领,挺直了腰板,他的表情变得庄严,声音变得低沉,像在发表重要演说。
他叫他的名字,一字一顿:“李牧远!我可是教皇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李牧远根本不就鸟他。
“我是人类帝国权力最大的人。我说的话,没有人敢不听。”
“所以呢?”
虹秀权往前走了一步,他的声音压得很低,低到只有两个人能听见。“所以我说,你只要娶了我的女儿,你就是我的女婿。我就是你的丈人。你想想,你要娶了教皇的女儿,一步登天,少奋斗三十年。这买卖你不做?”
这买卖还有什么可说的!
图的当然不是少奋斗20年!主要是他就喜欢温柔漂亮的。
李牧远决定少奋斗二十年:“你刚才说你女儿漂亮、皮肤白、眼睛大、身材好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、温柔贤惠、知书达礼、上得厅堂下得厨房……你说的是真的吗?”
虹秀权的眼睛亮了:“你心动了?”
李牧远还在犹豫:“我在想你把她夸得这么好,为什么还没嫁出去?”
虹秀权的脸从白变红,从红变紫,他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,咽了口唾沫,想说什么,什么都没说出来。他的手指在发抖,是那种被人一句话噎到嗓子眼、上不来下不去的抖。
是呀!为什么那个小太妹没嫁出去?
她瞧得上谁?
旁边偷听的士兵们憋不住了,那个满脸胡子的老兵靠在墙根底下,低着头,用拳头堵着嘴,脸憋得通红,秦百胜站在远处,双手抱胸,脸上没什么表情,但他的嘴角在抽,差一点就笑出来了。
虹琦琳可是人类帝国出了名的魔丸。
就当大家都沉浸在喜悦中,教皇身边的亲信告诉了他一个不好的消息:“你的女儿酒驾撞死了15人!”
……
两天前。
王都最繁华的大道上,一辆镶金嵌银的四驾马车正以令人瞠目结舌的速度狂飙。
马车两侧悬挂的酒坛随着颠簸叮当作响,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麦酒香气,路人纷纷惊叫着向两旁闪避,水果摊、布匹架被疾驰而过的马车带起的劲风掀翻,满街狼藉。
“又是那位大人!”
“快让开快让开!是教皇大人的千金!”
街上的人们脸色煞白,连滚带爬地躲进巷子,有经验的商贩早就记住了这辆马车的行驶路线,每逢这个时辰便早早收了摊,可今天,显然有几个外乡来的商人不信邪,仍固执地守在路边叫卖。
马车驾驶座上,一个红衣女子单手执缰,另一手托着一只半人高的酒缸,她仰头灌下一大口烈酒,酒液顺着白皙的下颌线淌下,浸湿了衣领,她的脸颊绯红,眼神迷离,嘴角却挂着恣意张扬的笑。
她是虹琦琳!天生就有怪力,她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喝酒,第二喜欢做的事情就是驾车,她一天最起码要喝上两缸酒,否则晚上根本就睡不着,她有一个优点,她是人类里武艺最强者。
“驾!”长鞭在空中甩出一声脆响,四匹骏马嘶鸣着提速,马蹄声如雷鸣般滚过石板路,车后扬起的尘土遮天蔽日横冲直撞。
“慢点慢点!前面有人!”车厢内探出一个少女的脑袋,正是她的闺蜜林婉儿,此刻吓得花容失色,尽管她以前经常跟她一起飙车,但是今天她喝了酒,谁都不能够保证喝酒开车会不会出事。